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邁步兒童發展中心及轄下的其他中心(以下稱「中心」)將會嚴格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得到保密。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及出生日期(如適用)等。本中心只會在進行特別活動,如推廣課程和活動、進行研究及調查時才會向你索取個人資料。資料除用作指定活動用途外,本中心絕不會向外披露任何個人資料。
本中心向個別人士收集個人資料前會以適當的形式及方法向他們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例如,申請表上載有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或網頁上提供聲明,在轄下所有中心接待處張貼相關告示。
實務聲明
中心持有的個人資料的類別,分別記載在下列記錄內 :
人事紀錄 : 當中包括職位申請表、受僱職員的個人資料、工作詳情、薪金資料、 付款紀錄、福利、放假及培訓紀錄及保險紀錄、強積金供款、工作表現評估及紀律事宜等;
兒童檔案紀錄 : 當中包括兒童的個人資料及提供資料的父母、監護人或照顧者的資料;
其他紀錄 : 當中包括行政及運作方面的檔案、服務使用者因參與中心舉辦的講座或工作坊而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心舉辦的教育及培訓活動紀錄的資料等;
保存個人資料的主要目的
人事紀錄 : 保存僱員人事資料的目的,是要作招聘及人力資源管理用途,例如 有關僱員的聘任、福利、解僱、工作表現評估、紀律等事宜;
兒童檔案紀錄 :保存資料的目的是要就評估、治療或訓練活動提供適切的服務、建議或在有需要時,給予相關人士作為查閱及跟進之用途;
其他紀錄 : 保存這些紀錄的目的各有不同,須視乎紀錄的性質而定,例如關於中心的舉辦的講座或工作坊等活動方面的行政工作;
保障措施
中心採取適當步驟以保障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免受喪失、未經准許的查閱、使用、 修改或披露。
保留資料
中心維持及執行載有個人資料紀錄的保留政策,以確保個人資料的保存時間,所收集及持有的各類個人資料是有不同的保留時間,請參閱不同服務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披露個人資料
中心收集的個人資料乃服務使用者自願提供,包括姓名、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號碼、電郵等。收集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與行政職能、服務提供的評估、治療或訓練活動直接有關的目的。因此,有關個人資料亦只會在參加服務者同意的情況下,才會轉移予其他有關人士或機構 。
修改 / 更新/ 刪除資料
如個人資料如需作任何查閱、修改、更正或刪除,請以電郵、傳真、電話或來函通知本中心。
查閱資料
任何有關本中心個人資料私隱政策的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99 2993向李嘉琪經理提出 。如要向中心提出查閱資料要求,請填妥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查閱資料要求表格》,連同$150之申請費用,交回本中心辦理。中心在處理查閱或改正資料要求時,會查核提出要求者的身份,以確保他 / 她在法律上有權作出這項要求。中心可就查閱資料要求而收取其他費用。